看到這裡,相信讀者對於存證信函應該有了基本的概念,但要怎麼寫,技巧上可重要的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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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與律師函、一般書信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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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的運用,有1.基於法律規定或2.當事人間的約定而一定要做的,也有3.基於法律事實的演變而不得不做的;內容可能是在於通知對方、催告對方或警告對方,但也有用來聲明自己立場的,然而多數運用的時機是用在做最後通牒的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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