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車禍糾紛處理系列 (32)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車禍發生後,首須釐清責任歸屬,責任歸屬釐清後,下一步就到了雙方討論賠償的階段。

法蘭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阿全在很小的時候,就因父母離異,而無法擁有一般同年齡的小孩視為理所當然的完整家庭生活。由於父母離婚後,母親改嫁,阿全的監護權便歸給了父親;然而阿全的爸是個泥水工,景氣不好的時候,收入很不穩定,為了養家活口,於是又把阿全丟給了高齡六十好幾的祖母來照顧,可是祖母年紀一大把了,哪裡管得動他。日子雖然勉強還過得去,但對於生而不養的母親、養而不教的父親以及教而不嚴的祖母,阿全隨著年齡漸增,顯現在外的偏差行為,只是愈發彰顯他內在人格成長過程中缺乏母愛與父愛的遺憾。

法蘭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網友問:

法蘭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邇來調解會調解車禍的案件量有增加的趨勢,例如最近有件死亡車禍調解成立的賠償金額是240萬元,這其中還包含強制責任險理賠的150萬元在內的金額;換句話說,肇事者自己口袋裡所拿出來的賠償金額一共是90萬元。如果純就賠償金額的結果來看,暫且不去檢驗車禍的責任歸屬過失比例加害人個人資力的話,當然會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法蘭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說的也是,翻開報紙、打開電視,回想看看~有多少人可以在車禍發生後,能像本案中的張董~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表現出負責的態度舉目所見,映入眼簾的~儘是肇事逃逸、不聞不問的負面報導居多,而我們的社會似乎也痲木不仁、習以為常、見怪不怪了!

法蘭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事情經過了兩個月,調解會接獲了地檢署的轉介案,公文(臺灣xx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調解案件轉介單)上寫著:

法蘭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有開車的人,在台灣都會地區的一些重要十字路口,常會看到有人為了討生活,沿著馬路分隔島,途步叫賣一朵朵的玉蘭花。她(他)們常要頂著熾熱豔陽,來回穿梭在險象環生的車陣中,賺取微薄的蠅頭小利,為的只求一天的溫飽,有時看了真是叫人不忍。

法蘭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第二階段:法律程序的解決》

法蘭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所謂的車禍,指的是發生在道路交通中,涉及車輛在內,因而造成生命、身體或財產損害的一種意外事件,一般稱之為交通事故

法蘭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在這世界上,可以讓我們不勞而獲的事物並不多,買張樂透,中了頭彩,那是運氣;開車、騎車、搭車或是走在路上,卻意外地出了車禍,就有可能造成一場無可挽回的災難! 

法蘭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車禍和解書要怎麼寫?】

法蘭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

【認識和解】

法蘭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