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收錄於【如何處理車禍糾紛?】一書,法蘭客)

如何為自己找到心目中的好律師?

   社會上「師」字輩的行業何其多;但有人說:真正需要認識的只有「三師」,就是醫師、律師、會計師。

   人的一生免不了生、老、病、死,醫師的社會地位及其重要性,不言可知;會計師可以幫您管理財務,為您節稅,讓您辛苦一輩子所累積的財富,不會賺愈多,賠愈多。

   在美國,律師被戲稱為「救護車的追逐者」,意思是說,當街頭有交通事故發生的時候,律師往往會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一邊追著救護車,一邊將名片遞給車上的傷者,問他要不要委任律師告對方?雖然這只是個笑話,卻也突顯律師這一行在美國競爭之激烈!

   臺灣這幾年,高考及格的律師新鮮人愈來愈多,每年都有數以百計的律師投入就業市場,為了搶攻本土訴訟案件的大餅,律師彼此間的競爭,更可用「慘烈」二字來形容。

一、我的案子需要花錢請律師嗎?

   車禍造成的損害,在法律上定性為「侵權行為」,因為被害人的權利(ex.財產權、身體權、生命權等)受到侵害,所以可依法請求肇事者負起賠償的責任;但被害人請律師處理要給付律師酬勞,也就是所謂的律師費,然而律師費這筆支出並不能加計在車禍損害的賠償項目中來一併請求;反之,肇事者也有可能花錢請律師協助車禍糾紛的處理,這筆律師費的支出,同樣要由肇事者自行吸收,並不能從要給付的賠償金額中扣抵,這一點是讀者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車禍個案是否需要花錢請律師協助處理?通常要看損害的大小,因為這部分和賠償金額有密切的關聯。例如損害輕微的車禍,當事人協商賠償的金額只在數千元至數萬元之間,因為律師費並不便宜,也不能轉嫁給對方,那麼花錢請律師幫忙是沒有實益的。

   《如何處理車禍糾紛?》的出書宗旨,原是為了平衡法律資訊的不對稱及節省民眾時間、金錢與勞費而寫的一本法律工具書,讀者藉由此書內容自學,對於一般車禍糾紛的處理,定有相當助益;但車禍如果涉及的賠償金額龐大、當事人為數眾多或有重大傷亡及案情特殊、複雜等情形時,這類車禍糾紛的處理,本書提供的相關資訊可能有所不足,這個時候就應該慎重考慮有無委任律師協助的必要。

二、如何選任一位好律師?

   律師是人權的守護者,以伸張公理、正義為天職;當他受當事人的委託時,必須盡其法律專業之能事,竭心盡力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一般執業律師都有處理車禍糾紛的實務經驗,只有經辦件數的多寡及處理過程的品質有別而已。車禍當事人如果有委任律師的必要,卻又沒有律師朋友可以義務提供協助時,如何為自己找到一位理想的律師人選?在此提出幾個觀點供讀者參考:

   觀點一:你對律師的印象如何?

   律師百百種,當你與律師討論車禍相關議題的互動過程中,你覺得眼前這位律師給你的印象如何?律師回應你問題的態度是否親切並值得信賴?這一點涉及個人主觀的感受,似乎是見仁見智的問題。有人覺得能幫忙解決問題才是重點;但也有人考慮到將來要時常和委任的律師接觸,如果和律師間的互動過程中有距離感或覺得不受尊重,雖然嘴上不便說些什麼,心裡可不是滋味。

   觀點二:您覺得律師回應你問題的內容是否專業?

   律師的表達能力如何?口條是否清晰?這一點是客觀上顯而易見的。如果律師針對你的問題能夠對答如流、言之有物,那麼重點來了,你能不能清楚理解律師所說的內容呢?

   所謂的專業,並不是講了一堆專有名詞卻又讓人聽不懂在說什麼?真正的專業,是你可以聽得懂律師說了什麼,知道他會怎麼幫你,你可以放心地把案件託付給他,這才叫專業。

   觀點三:找年紀大一點或名氣響亮一點的律師比較好?

   有的人認為年長的律師代表資深,實務經驗必定豐富;剛初道的執業律師,年紀較輕,閱歷不足,擔心所託非人;也有人覺得請名氣響亮的大律師出馬會比較有勝算。其實這種說法或認知並不正確,律師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名氣是否響亮,也不能與處理案件的成敗劃上等號。

   實務上,有的當事人會抱怨得不到律師合理的服務,委任前一個樣(親切、專業),委任後又另一個樣(找不到人,聯絡不上);但這畢竟是少數。花錢不是為了買氣受,因此當事人應從是否值得信賴與是否具有處理車禍實務經驗的方向來考量所要委任的律師才是。

三、律師的收費

   有人說律師也是半個生意人,在決定接案前,律師也有拒絕接受委任,向當事人Say No的權利喔!

   畢竟律師閱人無數,從當事人的問題及陳述中,或多或少也可判斷當事人的行事作風或性格,有時這也是律師決定接不接這個case的判斷因素之一。例如情緒不穩、精神異常的;會和律師爭辯、斤斤計較、溝通困難的;或是花錢就是大爺心態的……通常律師是不會為了些許酬勞就去接這類令律師「不敢恭維」的案件。

   當律師同意接受當事人的委任後,律師通常會將收費及付款的方式和當事人說清楚、講明白,雙方並會簽訂書面契約,依約行事,俾有所據。律師收費的方式因人、因案而異,沒有一定的標準;但有一定的行情。

   因人,律師也逐漸走向了M型化,有所謂的大律師和小律師。名氣大的,收費自然不便宜;但打官司的時候,有時未必是大律師親自出馬;小律師按一般行情或以更「優惠」的價格收費;但小心專業不足,輸了官司不說,你付的律師費其實等於是你拿錢在幫律師繳學費。

   因案,案情單純簡易的,按一般行情收費;案情複雜難解的,論件計酬。「誇張」一點的案子,標的金額龐大,涉及投資報酬率的問題,也許會以抽成的方式處理,當然~只要雙方白紙黑字記清楚、寫明白就好。

四、請律師打官司沒有包打贏的

   一位好律師會盡其所能地為當事人設想解決問題的方法,當事人決定委任律師後,還必須清楚認知一個事實,就是沒有任何一位律師會拍胸脯向你保證官司鐵定打贏的,何況~有時訴訟也未必是解決問題的最佳策略。

   當然~律師除了要不斷充實自己的專業本職外,律師更要思維細膩、條理分明、辯才無礙,在訴訟策略上為當事人運籌帷幄,在法庭攻防上,進退有據,以爭取當事人最終勝訴的目標而努力。一旦已極盡攻防之能事,當事人的個案仍遭法院判決敗訴的命運,受任律師卻還能贏得當事人的信賴及託付,這種實力自然就不是每位律師都能功成練就的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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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著作:法律保護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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