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車禍和解系列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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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造成汽、機車受損,有時汽、機車的駕駛人未必與車輛所有人是同一人。例如登記在太太名下的自小客車,有可能都是先生在開;或是張三把自己的機車借給好友李四載女友出遊;也有可能是店家提供機車給計時工讀生做為提供外送服務的代步工具……因此實務上,車主與駕駛不是同一人的情形,在車禍事件中還頗為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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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造成行人(或路人)受傷的情形,另一種排列組合的情況是發生在一方是公車或貨車駕駛,而另一方是行人的情形。公車因路口轉彎死角或貨車在路邊上貨、卸貨後,因疏於注意而撞傷過馬路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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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故的態樣百百種,實務上~另有一種常見的車禍組合是發生在職業駕駛(例如:客、貨運司機、砂石車或計程車司機)與其他人車受(損)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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