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書上市:車禍處理一本通

臺灣○○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被傳人
地 址
***(郵遞區號)
○○市○○區○○路○號○樓
籍 貫
(出生地)
姓 名
李○○
先生
女士
性 別
出 生
年月日
案號
案由
○ 股 ○年度○字第 **** 號 過失傷害案件
應到
日期
○年○月○日○午○時○分 (開庭進度查詢序號:****** )
應到
處所
○○市○○區○○路○號
由本署法警室指引至第 偵查庭/詢問室
下次應
到日期
年 月 日 午 時 分
年 月 日 午 時 分
備
註
被傳人於開庭時如不欲其他受傳喚人知悉其年籍資料時,可於報到時向法警室索取「當事人年籍資料單」填寫後於開庭時提交檢察官。
注
意
事
項
一、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命拘提。
二、被傳人應攜帶此傳票及國民身分證向一樓法警室報到。
三、遞送書狀應記明案號及股別。
四、當事人如有證物提供調查,請攜帶到庭;如為書證,併請備妥影本一份到庭,如有證人請求調查,請偕同到庭或查明姓名、住址,以利傳訊。
五、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及性侵害犯罪行為之被害人,如符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六、訴訟程序有不明瞭之處,可向本署「為民服務中心」詢問。電話:(**)****-****
七、如遭行騙可向本署政風室檢舉。
電話:(**)****-****
附
註
本件被傳人係
被告
本案聯絡電話
本案聯絡人
電話:(**)********
分機:****
檢察官 檢察官印
臺灣○○地方法院檢察署印 書記官印
中 華 民 國 ○○ 年 ○ 月 ○ 日